疲劳性骨折

啥坐车受伤,法院竟然判乘客担责1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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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交通管理部门规定,坐在小汽车前排的司机和乘客必须系上安全带。

这事儿很多人都知道。

坐在小汽车后排的乘客是不是也得系安全带?坐大客车是不是也得系安全带?这些事儿很多人却不在意。

车辆一旦出事故,乘客(们)理所应当的以为,肯定是驾驶人担责,但事实并非如此……

近日,福建某法院审结了一起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,乘客赖某乘坐客车返家,客车行驶至才民村路段时,因路面不平,造成路途颠簸。赖某因未系安全带被抛离座位受伤,造成胸12锥体压缩性骨折,经鉴定为交通十级伤残。

客运公司认为,赖某受伤因其自身未遵守行驶要求,未系安全带导致,属自身过错,不予赔偿。

赖某不服,起诉客运公司。

法院最终判决客运公司承担90%的责任,赖某自行承担10%的责任。

这是为啥?

法院认为,客运公司未告知乘客系好安全带、也未检查乘客是否系好安全带,其驾驶人员在行驶途中亦未尽谨慎驾驶义务,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赖某作为一个成年人,应当知道乘车期间应系安全带但却未系,对自身的损害具有一定的过错,应当承担自身损失的10%。

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会荣表示,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: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从过错责任原则分析,赖某作为乘客,对可能存在的事故风险应预知并自愿承担,这是确定侵权责任中的“自甘风险”原则,即受害人明知活动存在危险而自愿参加,对于损害的发生,自己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。

那么,除了不系安全带出事故自己担责以外,还有哪几种乘车情况乘客也需担责?

情况一:乘坐酒驾车出事儿乘客被判担责30%

市民周先生乘坐同事张先生的车返家,因张先生酒驾,意识不清与一货车相撞,导致周先生的头部撞上了前风挡玻璃,造成颅骨骨折、腹腔积液。该事故经交警队认定,张先生属酒后驾车,本次事故由张某承担全责。

因为受伤,周先生3个月无法上班,并且花费了数千元的医药费。于是周先生起诉张先生要求赔偿。

法院审理认为,周先生作为乘车人,虽然不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,但其明知张先生酒后驾车而乘坐该车辆,对其自身损害后果的发生亦有过错,因此应当自行承担30%的责任。

情况二:免费搭车出事儿,乘客医疗费自掏一半

市民李先生驾驶私家车的路过一公交车站,顺路搭上了正在等车的邻居王先生。途中,李先生的车撞上大树,导致王先生小腿粉碎性骨折、腰椎骨折。

交警部门认定司机李先生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,乘车人王先生无责任。

王先生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,后双方就医疗费赔偿问题产生纠纷,王先生诉至法院,要求李先生全部承担赔偿责任。法院判决李先生只承担王先生损失50%的赔偿责任。

情况三:拼“非营运”车出事儿,乘客自担部分责任

市民吕小姐与四个朋友相约一起自驾游,赵先生开他的私家车,吕小姐等四人分摊油费,其他费用五人均摊。在归途中,赵先生因疲劳驾驶发生交通事故,吕小姐等人都不同程度地受伤。

交通部门认定,此交通事故由赵先生负全责。吕小姐得知,赵先生的汽车未给乘客上保险。吕小姐认为,其分摊了油钱,赵先生就去应该对他们的安全负责。

花了2万多元医疗费的吕小姐咨询了多位律师,准备起诉赵先生索要医疗费赔偿。但多位律师均表示,虽可要求赵先生进行赔偿,但并非全额。吕小姐等四人作为乘客,也负有安全注意义务,应当预见一个人长途驾驶可能会存在疲劳驾驶的风险,但其仍然自愿乘坐,也存在一定的过错。

最后总结一下:酒驾车、非营运车,咱尽量不坐,免费也不坐!

只要车上有安全带,咱就系上!

为了安全,为了让家人放心,听小编的准没错儿~~!

编辑:关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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