疲劳性骨折

退役离开部队了,服役期间受的伤还能评残吗


前段时间一个战友和我说起当年在部队训练,有一次跑四百米障碍,他翻越两米高墙落地的时候没有站稳,左小腿骨折,医院,但还是落下了病根,现在退役已经有六年了,每当阴天下雨的时候,骨折的部位隐隐作疼,左腿明显没有右腿有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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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问他当年退伍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评残,他说没有人给他说可以评残,他自己也没有往这方面想!我说回到地方之后没想着去评残吗?他很茫然:这都退伍了,还能评残吗?

那么,军人退出现役后,在部队受的伤影响了生活,还能参加评残吗?如果评残了,享受什么待遇呢?

答案是:可以评残!而且如果评残成功了将享受伤残军人待遇,该有的伤残补助一分都不少!

这里要注意几个条件和流程:

一、要有病例复印件,医院查到住院记录。还要区分因公或者因病致残,条件各不相同;

二、要有当前的病情鉴定,证明确实有病情加重的现象存在且已经满足评残标准;

三、拿着上述材料,到户籍所在地的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部门递交;

随后优抚部门会做出初步判断,核实材料真实性,医院做检查,待检查结果出来之后,符合评残条件的,统一组织专家初评、定残。蕞后还会有省级复审,等到拿到“伤残证”之后,就可以享受伤残补助和一系列关于伤残军人的待遇了。

蕞后给大家说一下,退役之后评定的伤残,所发放的证件是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”,与地方的残疾人士有明显的区别;另外据我所知,现阶段退役军人评定伤残,还没有退役年限的限制。

关于退役军人伤残评定,各位还有什么补充的呢?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,也可私信小编交流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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